室内甲醛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标准
发布者:绿博士环保 来源:www.cdlbs.cn 发布时间:2015-11-18
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,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TVOC的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%,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,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,应全数检测。
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,抽检量减半,并不得少于3 间。
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应按表6.0.14设置。
表6.0.14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
表6.0.14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
房间使用面积(m2) | 检测点数(个) |
<50 | 1 |
≥50,<100 | 2 |
≥100,<500 | 不少于3 |
≥500,<1000 | 不少于5 |
≥1000,<3000 | 不少于6 |
≥3000 | 不少于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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